
新闻
新南威尔士州法院证人失踪时会发生什么?
证人是新南威尔士州每个刑事和民事法庭案件的核心。他们的证词使事实栩栩如生,确认了时间线,往往是定罪与无罪释放之间的分水岭。
但是,如果预定的证人没有出庭、找不到或拒绝提供证据,该怎么办?
证人失踪会扰乱整个诉讼过程。法律从业者、被告和受害者都必须了解证人缺席所引发的法律选择、后果和程序。
法律回应:休会和逮捕令
当控方或辩方证人不 听审如果证人缺席,第一步通常是申请休庭,即正式延期,以便给证人另一次出庭机会。根据《1986 年刑事诉讼法》(新南威尔士州),准予延期的决定完全由治安法官或法官作出,并考虑证据的重要性和缺席的原因等因素。
如果证人被认为是关键证人,且传票(要求出庭的正式法庭命令)已发出但未被理会,法庭可将应对措施升级:
- 发布 对缺席证人的逮捕令 (第 229 条),但必须遵守所有传票要求。
- 法院必须确信缺席没有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只有在生病、紧急情况或确有困难的情况下,不遵守传票的情况通常才会得到原谅。
- 在逮捕令返回后,证人可被迫提供证据,不遵守逮捕令可被视为藐视法庭,这本身就是一种刑事犯罪。
然而,并非所有的延期请求都会得到批准,尤其是当证人的缺席似乎是故意的、重复的或与案件的关键问题无关时。

陈述 "能否取代不在场的证人?(传闻证据规则)
如果关键证人缺席且休庭申请被拒绝,检察官(有时是辩方)可能会尝试根据《刑事诉讼法》"提交 "该证人的庭外陈述。 传闻证据的例外 在 1995 年证据法(新南威尔士州).
最相关的是第 65 条,该条规定,如果证人确实无法提供陈述(死亡、不合适、采取合理措施后无法找到),则允许采纳证人的陈述。
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 陈述必须是在表明可靠的情况下作出的。
- 辩方必须收到可使用陈述的公平通知。
- 地方法官/法官必须权衡这样做是否合适(包括考虑对被告的潜在偏见)。
- 交叉询问是不可能的,因此法院对于仅凭未经法庭检验的陈述定罪持谨慎态度。
实际上,法院很少允许 "未经检验 "的陈述,除非有充分理由相信证人无法出庭作证,而且证据是可靠和必要的。
战略影响:举证责任与辩护策略
当控方证人失踪时:
- 检方可能无法提出 "表面证据确凿的案件",即进行判决所需的最低限度证据,这可能导致指控被驳回。
- 辩护律师可以反对休庭或使用证人证词,尤其是在延迟或不公正的突袭会损害被告权利的情况下。
- 琼斯诉敦克尔案 "规则可能适用于以下情况: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没有传唤证人,从而使法庭推断出所遗漏的证据可能对该方的案件没有帮助。
然而,仅仅 "缺席 "并不总是被告的免罪金牌。这种策略取决于证据是否真的至关重要,或者案件的其他部分是否足以继续进行。

各方的权利和风险
证人:
无视传票不仅会造成混乱,而且是违法的。蔑视法庭可能导致逮捕、罚款或监禁。
但是,证人如果确实有恐惧、困难或令人信服的理由,应尽快与当事人或法院沟通,因为法院可以提供便利。
被告方面
缺席或仅由律师代理有其自身的风险和复杂性。
如果有律师代表被告出庭,地方法官通常不能仅凭警方的事实定罪,但不出庭可能意味着失去提供证据或质疑案件的机会。不出庭本身也可能构成犯罪。
系统方面
法院必须在公平审判权、对可靠证据的需求和司法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证人失踪后采取的每一个步骤都是为了一个目标:确保只使用经过检验的可靠证据来解决案件,并且所有各方都有公平的机会陈述意见。
面临证人问题?从辩护人处获得辩护指导
当证人失踪时,案件就会变得难以预料、瞬息万变。无论您是担心关键证人失踪的被告,还是面临传票的证人,抑或是不确定自己权利的人、
在辩护人事务所,我们擅长帮助客户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我们的团队将迅速行动,保护您的权利,解释您的选择,并尽可能争取最佳结果。
立即致电 (02) 9283 3033 或 填写在线表格 以获得您所需的专家建议和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