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悉尼挪用公款辩护律师
作为悉尼一家领先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专业刑事律师团队拥有与挪用公款指控相关的丰富知识。.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面临此类指控,请立即联系 Essere - The Defenders 进行首次咨询。.
挪用公款是什么意思?
贪污被定性为一种财务欺诈行为,即个人在获得授权使用其雇主的资产或资金后,非法占有或挪用这些资源。1900 年《犯罪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57 条规定,从事此类活动构成刑事犯罪:
被控贪污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根据《1900 年犯罪法》(新南威尔士州)的规定,被判犯有贪污罪的人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的监禁。对贪污罪处罚的轻重通常取决于一些因素,如贪污的金额或挪用财产的价值、贪污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犯罪者违反信任的程度。贪污超出了盗窃的范畴,它意味着个人背弃了其雇主或对其负有责任的另一方对其的信任。这种区别强调了贪污的严重性,不仅体现在其后果上,还体现在其对受害者的财务安全和职业关系的影响上。鉴于这些后果,公司必须建立控制措施,面临此类指控的个人必须寻求合格的法律顾问。.
任何职员或仆人以欺诈手段全部或部分盗用主人或雇主委托给他们或代表主人或雇主委托给他们的财产,应被视为犯有盗窃罪,即使上述财产并非通过上述职员或仆人的直接控制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为主人或雇主所占有。此类罪行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
处罚
正如《1900 年犯罪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57 条所述,被认定犯有挪用公款罪的个人可能会被判处长达 10 年的监禁。不过,这一最高刑罚通常是针对那些在地方法院受审的人,并且只适用于重大罪行。如果由地方法院处理,则量刑取决于所侵吞资产或金钱的货币价值。地方法院对贪污的最高刑罚包括以下内容:
- 如果价值超过 $5,000 美元:2 年监禁和/或 100 个处罚单位(罚款 $11,000 美元)
- 如果价值不超过 $5,000 美元:2 年监禁和/或 50 个处罚单位(罚款 5.500 美元)
- 如果价值不超过 $2,000 美元:2 年监禁和/或 20 个处罚单位(2,200 美元罚款)。.
不过,法院还可处以许多其他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对被判犯有贪污罪的人更为有利。虽然最严重的处罚是监禁,但法院可能认为合适的其他处罚包括家庭拘留、强化矫正令(ICO)、有条件释放令(CRO)、社区矫正令(CCO)、良好行为保证金或罚款。.
替代处罚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情况、犯罪历史和犯罪性质。如果这些因素都相对不重要,有些人甚至可以通过第 10 条撤职的方式来处理他们的问题,这意味着法院不会记录犯罪记录,也就完全避免了处罚。如果以这种方式处理问题,法院可能会对个人施加各种条件,如果违反这些条件,特权可能会被取消。如果您面临挪用公款的指控,建议您向 Essere - The Defenders 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寻求法律代理,以获得最佳结果。.
有罪
根据 1900 年《犯罪法》第 157 条,要认定贪污罪名成立,检方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以下几点。.
- 在犯罪发生时,您是资产所有者的职员或仆人;以及
- 您以欺诈方式接收、交付或占有属于您所服务的所有者的资产,从而侵吞了这些资产
如果您同意对您提出的挪用公款指控,您可以选择认罪。在这种情况下,您将进入量刑阶段,如果在地方法院被判有罪,您可能面临长达 10 年的监禁。.
不过,认罪可能比被判有罪更有利。通常情况下,认罪表明了悔意和遗憾,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执行替代刑罚或减少监禁期限。如果您认罪,我们悉尼的性侵犯律师还可以与控方团队协商达成协议。我们与我们代理的所有客户密切合作,并就认罪或不认罪是否符合您的最佳利益提供诚实的建议。.
无罪
如果您决定对挪用公款的指控不认罪,检控团队将需要根据《1900 年犯罪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57 条确定并证明您确实实施了犯罪。如果成功,您将被认定有罪,法院将对您实施处罚。.
但是,如果控方无法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犯罪事实,您将被判无罪。因此,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会对控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交叉质证,以怀疑其可靠性。我们还会利用各种辩护策略来驳回对您的任何指控。.
如果您面临挪用公款的指控,鉴于该罪行的严重性,建议您立即寻求我们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意见。在 Essere - The Defenders,我们拥有为各种刑事指控辩护的丰富经验,并致力于取得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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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使用许多辩护理由。在适当的时候,我们悉尼的欺诈案律师可能会就挪用公款指控使用以下任何一种辩护理由。.
胁迫: 如果能够证明被告是在受到有害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参与了他们通常不会参与的非法活动,那么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就可以成功地为被告辩护。胁迫的形式可以是有害威胁,如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被告认为如果他们不参与该活动,威胁就会发生。.
必要性: 涉及在被告能够证明自己处于人为或自然力量造成的迫在眉睫的危险中时,非法活动可能变得可以接受和合理的情况。要证明行为是一种危急情况,必须证明只有为了避免被认为是 “无法弥补的恶果 ”的特定后果才会进行该活动,个人必须全面地相信他们处于 “迫在眉睫的危险 ”中,并且个人相信他们没有其他选择来避免即将到来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