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毒
悉尼藏毒律师
作为悉尼一家领先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专业刑事律师团队拥有与藏毒指控相关的丰富知识。.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面临此类指控,请立即联系 Essere - The Defenders 进行首次咨询。.
根据《1985 年滥用和贩运毒品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0 条,持有违禁药物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 2 年监禁和/或最高 $2,200 澳元的罚款。虽然与其他与毒品有关的指控相比,持有毒品通常被视为轻微罪行,但定罪的影响仍可能会损害个人的生活方式、就业或潜在的旅行计划。.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什么行为构成持有毒品?
禁用药物是指任何列在《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新南威尔士州)附表 1 中的药物,包括海洛因、可卡因和苯丙胺等物质。虽然 “持有 ”一词通常指本人持有,但必须注意的是,举例来说,如果在车内发现毒品,个人也可能被控持有毒品。.
您被发现持有的数量也决定了将被处以的刑罚。可贩运数量的违禁物质可能会被指控为 “视为供应”,即认为个人持有毒品的目的是为了供应。.
要认定持有违禁药物的指控成立,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某人持有《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新南威尔士州)附表 1 所列的违禁药物,且该人知道自己持有或可能持有该药物。此外,还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该人知道这是违禁药物。.
在新南威尔士州,持有毒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被认定犯有持有违禁药物罪的个人最高可被判处 2 年监禁和/或最高 $2,200 澳元的罚款。然而,在新南威尔士州,法院还可处以对个人更为有利的其他处罚。虽然最严重的处罚是监禁,但对有罪者可处以的其他处罚包括家庭拘留、强化教养令 (ICO)、有条件释放令(无论是否定罪)、社区教养令或罚款。.
有些人甚至可以通过第 10 条撤销令的方式处理案件,从而完全避免犯罪记录。为了获得第 10 条撤销令或有条件释放令而不被定罪的最佳机会,必须向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如我们 Essere - The Defenders 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建议。.
此外,在新南威尔士州,与多次被控犯罪的人相比,首次藏毒的犯罪者通常面临较轻的处罚。.
有罪
如果您承认自己犯有藏毒罪,认罪在法庭上会更有利,因为这表明您对自己的行为有悔意,您的刑期也会得到减轻。因此,法院可能会对个人处以较轻的刑罚。.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要了解,如果被认定持有毒品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 2 年监禁和/或最高 $2,200 的罚款。通常情况下,最高刑罚通常只适用于累犯和有大量犯罪史的人。相比之下,初犯者通常面临较轻的处罚,甚至有可能通过第 10 条驳回或有条件释放令处理,而无需定罪。.
无罪
如果您对藏有毒品的指控不认罪,控方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确定并证明您确实藏有《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新南威尔士州)附表 1 所列的违禁药物。控方还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您知道自己持有或可能持有该药物。如果控方无法证明这些事实,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您将被判无罪。.
如果您被判有罪,很可能会被定罪。.
对持有毒品的指控可以提出哪些抗辩?
罪犯或被告有许多可能的辩护理由。 毒品律师 这些辩护理由包括这些辩护理由包括
胁迫: 包括使用非法胁迫手段说服某人参与其通常不会参与的活动。这种胁迫的形式可以是有害的威胁,如死亡或严重的身体伤害,被告认为如果他们不参加活动,就会有危险。.
必要性: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会辩称,他们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正当的,因为他们正处于人为或自然力量造成的迫在眉睫的危险之中。要证明行为是一种危急情况,必须证明只有为了避免被认为是 “无法弥补的恶果 ”的特定后果才会采取该活动,个人必须相信他们处于 “迫在眉睫的危险 ”中,并且个人相信他们没有其他选择来避免迫在眉睫的威胁。.
知识: 您不知道禁用药物的存在,或您认为禁用药物是其他物质。.


